校园快讯

市财政学校召开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工作大会

发布时间:2023-06-16

6月9日下午,市财政学校组织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员工(除食堂、物业人员外)在培训礼堂召开了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工作大会。

会上,崔亮校长传达学习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惩戒行为的规定》,指出规范教育惩戒行为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体教职员工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主题教育总目标,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人人有,安全工作天天抓”的理念,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崔亮校长强调,一要明确教育惩戒行为,惩戒行为一定要依法依规。规范学校的惩戒制度,学生惩戒工作流程一定要依法、合规。二要谨慎实施教育惩戒行为,对有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学校应形成档案记录并告知任课老师高度关注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实施轻微惩戒时要区别对待,审慎使用教育惩戒。三要禁止不当惩戒行为。禁止学生管学生、学生教育学生。学校督导员不应当对学生实施惩戒,应将学生不当行为记录下来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四要开展惩戒规则再学习。每位教师应注重研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对照要求找自身差距。应将规范教育惩戒行为教育纳入新教师、代课教师、在校第三方服务人员入职培训。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各教研室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及时发现隐患风险,举一反三。五要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惩戒权力。教师应掌握科学有效的教育策略和方法,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力。

最后,崔校长再次强调:每名在校人员都要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都要树立“安全责任人人有,安全工作天天抓”的安全管理理念。教师除了保障教学实施过程安全外,课间也应当了解学生学习状况、思想状况,及早发现安全隐患,防止教学时段安全事故发生。尤其要防止教学时段的“空堂”事故发生。他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以责任心和爱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