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之初,外地、家住较远或者交通不便利的学生,由家长凭户口本亲自在新生报到处办理。
2、因搬家或其它特殊情况原因须中途办理住宿手续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和班主任签字同意,家长亲自到学校公寓站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凭盖有学生科印章的《学生住读改走读证明》到学校卡务中心更改一卡通信息。
3、每周周日19:00到教室点名,周五12:00放学离校,中途不得进出校门,有事请假须填写《学生请销假审核表》,班主任与家长联系核实并在《审核表》上签字,经请、销假办公室登记盖章后,学生方可持《审核表》进出校门。
4、学生请假后须按规定时间返校,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5、学生应养成简朴整洁的生活习惯,不要佩戴金银首饰,不将贵重物品带入寝室。钱包手机等随身携带,寝室存放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多余现金存一卡片通。
6、公寓实行定时开门、锁门制度。寝室钥匙住宿学生每人配发一把,严禁私自配制寝室钥匙或转借他人,学生办理离宿手续或调整寝室时,须按要求及时归还寝室钥匙。
7、住读学生不得在寝室私自留宿他人;不准在公寓内做饭、烧水和焚烧废弃物品;不准在寝室内抽烟、喧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要爱护公共财产。
舒适温馨的学生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