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昨日透露,我市首次设立两项政府奖学金———“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市政府励志奖学金”(简称“市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武汉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简称“市政府奖学金”)。据悉,这是我市为激励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和市属高校学生勤奋学习而出台的两个地方性文件。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励志奖学金”涉及的学校为:由我市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普通高校和职业学院附属的中专部或中等职校。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中职学校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在籍在校中职生(不含—年级)可申请;同—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申请“市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市政府高中阶段奖学金。
我市要求,各中职学校在评审过程中,要对来自老区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市政府奖学金”涉及的学校为市属高校,包括江汉大学、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等。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可申请;同—学年内,获得市政府奖学金的家庭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据悉,提出享受这两项奖学金的学生均需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摘自2009.12.18《长江日报》) |